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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再调部分产品进出口税率
时间: 2006/11/1 0:00:00        来源: www.world-metal.com        浏览量: 308205        字体选择:     
  本报讯 据《国际商报》报道 从11月1日起,国务院将煤炭、成品油、氧化铝等26项资源类产品的进口税率由3%至6%降低至0至3%,同时以暂定税率形式对110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磷灰石、稀土金属矿、金属矿砂等44项矿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为10%。铜、镍、电解铝等11项有色金属产品为15%,铁合金、生铁、钢坯等30项钢铁产品为10%,稀土化合物、木地板、一次性筷子等21项产品为10%。

  除了能源类产品之外,本次在进口方面调节的产品还包括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纺织机械零部件等7项有利于技术**和生产制造节能产品所需的关键设备或零部件税率,将由目前的1%至7%降低为0至3%;尿素化肥、蓝湿皮革类产品,税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此次进出口税收的一降一升,表明国家又一次灵活地发挥了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能源、资源性产品进口的同时,利用出口关税政策进一步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出口,鼓励国内企业进行替代能源的研究与开发,支持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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