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热联动政策出台企业受益有限
时间: 2005/12/14 12:26:31 来源: 中国工业报 浏览量: 323557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新出台的《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其中,热源生产企业要消化10%~30%的煤价上涨因素,具体消化比例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煤热价格联动以不少于一年为一个联动周期,如本周期内煤价变动未达到10%,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进行热价调整。
专家观点:热力行业难借此脱困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顾问王振铭:这一举措似乎更多是指向热电产业中为居民供暖的那一部分。煤热联动政策应该解决整个热电行业面临的困境,工业用热价格也应该"随行就市"。
北京热力集团副总经理陈明:供热改革算是前进了一小步,对供热企业来说,*终需要的是供热体制改革。
市场调查:多数人认为效果不会立竿见影
国研网的*新调查显示,认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能够有效扭转热电企业亏损局面的人仅占被调查人数的6.67%;认为该项机制短期效果不明显,长期来看能够有效扭转热电企业亏损局面的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3.3%;认为价格联动对热电企业扭亏不起作用的占被调查人数的30%;还有10%的人认为实施效果还不能确定。
链接:热价与成本倒挂
煤价大幅上涨,热电厂生存空间变得非常狭小。据北京高井热电厂有关人士透露,该厂2003年起承担着北京西部部分地区的供暖任务,当初热价定为16元/吉焦,2004年年底,单位供热成本已攀升至34.11元/吉焦,但供热价格始终保持16元/吉焦。预计2005年高井厂供热收入大约为3840���元(不含税),而供热成本为85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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